被批“不男不女”的毕凌,把父亲毕福剑仅剩的体面,无情踩在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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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吴昆)新京报记者了解到,12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房产纠纷案件。原告王小萍的父母王强和李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A房屋。但王强去世后,李英与儿子王小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给儿子。李英去世后,王小萍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由将王小帅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王小帅与李英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海淀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王小萍的诉讼请求。 原告王小萍诉称,父亲王强于2021年去世,其生前未留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A房屋应属全部继承人共同共有。2022年,王小帅在明知房屋权属情况且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与母亲李英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恶意将A房屋办理过户登记,侵害了其作为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王小帅辩称,A房屋买卖合同是自己与母亲李英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办理房屋过户,双方合同有效。父亲王强于2021年去世后王小萍并未提出过分割房屋的请求,该事实可以证明父亲不论是生前意志还是行为均同意A房屋由母亲李英所有,李英对A房屋有独立处分权。综上,A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无效因素。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A房屋系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王强去世后,A房屋中属于王强的部分应当作为其遗产予以分割处理,在双方均未举证证明王强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情况下,A房屋中属于王强的部分应当作为其遗产发生法定继承,李英无权单独处分王强的遗产。李英与王小帅在明知未对A房屋进行析产继承分割,亦未经王强全部继承人同意或认可情况下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未经王小萍追认,且王小帅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已支付A房屋房款,故李英与王小帅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登记至王小帅名下的行为侵害了王强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最终认定李英与王小帅就A房屋所签《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宣判后b0b体育网页,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编辑 杨海 校对 杨利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b0b体育网页,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顾军介绍,示范区成立至今,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从75%大幅提升到98.1%,“一河三湖”水环境质量已提前达到2025年目标。2023年,两区一县GDP合计4725.4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8729.56亿元,较2019年年均分别增长5.94%和8.19%。R&D经费投入强度增至4.2%,高于长三角三省一市平均水平,领先全国平均水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319家。“轨道上的示范区”建设提速。53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926家药店实现跨省医保结算。9条省际“断头路”陆续通车。8条跨省公交累计发送乘客超384.6万人次。网上跨省通办事项超3500项,累计办件量达11.6万件。
一是深化制度创新。聚焦重点领域,今年新推出了18项制度创新成果。强化规划引领,基本形成“1+1+N+X”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等机制,实现“一张蓝图管全域”。突出绿色发展,加强跨界水体联保共治,实施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等机制,构建生态保护制度“四梁八柱”。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坚持共建共享,先后发布5批63项共建共享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国家“大战略”给示范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小幸福”。
一是抓建设进度。水乡客厅方厅水院目前已初具雏形,明年就将竣工投入使用。上海轨交17号线西延伸工程已建成投运,沪苏湖高铁明天(12月26日)将正式开通。元荡实现23公里岸线整体贯通。英诺赛科、云顶新耀、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青浦分院等项目建成投运。示范区数据中心集群、恒力长三角国际新材料园、浙大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嘉兴医院等项目加快建设。
二是抓要素集聚。建设全国首个跨省域高新区,推动设立示范区投资开发基金,优势资源不断聚集。推出省(市)级人才计划跨域申报、金融16条、数字经济20条等举措。400余名二级建造师实现职业资格互认;“E企融”信易贷平台跨域授信1120笔、57.68亿元;智慧大脑打通两省一市18条数据链路汇聚291项数据资源,人才、资金、技术、数据等要素流动更加畅通。
中央区域办印发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重点建设任务,会同两省一市每年牵头召开示范区工作推进会,有力指导工作落实。两省一市人大协同立法出台促进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两省一市联合出台两批39条支持政策b0b体育网页,联合设立两轮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示范区理事会充分发挥重大事项决策平台作用,64家成员单位共推示范区建设,示范区执委会牵头推进b0b体育网页,青浦、吴江、嘉善各扬所长、紧密协作,合力推进示范区不断取得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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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表示,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造谣或收集发布负面信息,以利用网络传播等炒作为要挟,向相关企业索要钱财案件高发频发。今年以来,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针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等犯罪,以及为网络敲诈等行为推波助澜的“网络水军”、行业“内鬼”所涉犯罪。2024年1至9月,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159件423人。
最高检指出,随着互联网与自媒体迅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舆论监督”旗号利用网站、自媒体等平台,恶意搜集、编发负面信息,通过有偿新闻、有偿删帖、以曝光负面信息相威胁索要财物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日渐高发多发,严重侵害被害单位的财产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新闻传播秩序。实践中,此类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犯罪手段具有隐蔽性、非接触性。不法分子假借“舆论监督”之名,表面上是为社会正义而发声,但实际是通过恶意炒作或制造舆情威胁敛财。即通过网络广泛搜集并发布相关企业的负面信息,以舆论裹挟被发布对象,通过“花钱删帖”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有的主动联系被害方投放负面信息,迫使被害单位缴费删帖,有的以扩大负面影响实施胁迫,打着“商业合作”的旗号,以签订合作协议形式收费规避风险,掩饰犯罪,企图为敲诈敛财披上“合法”外衣。
三是犯罪方式呈现专业性、组织性。既有个别新媒体从业人员滥用舆论监督权以媒谋私,更多的是不法分子通过成立专门公司,经营管理、媒体运营、暗访撰稿、信息发布、对接删帖“一条龙”作业,借助短视频平台、微信、微博等平台注册账号,形成网络媒体矩阵,有专人负责负面信息收集发布b0b体育网页,专人负责联络洽谈“合作费用”,专人负责签订所谓合同及风险防控。
同样,最高检亦指出,办理删帖型新闻敲诈案件的难点在于,如何把握正常新闻舆论监督与假借负面新闻报道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利用网络、自媒体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较传统敲诈勒索犯罪具有更强隐蔽性和伪装性,犯罪分子往往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通过发布负面信息对企业形成舆情压力,迫使其以“商务合作”的名义出钱删帖。对于此类行为,最高检明确,检察机关应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从有无实施胁迫行为、交易的异常性、非法占有目的等方面,准确区分舆论监督与借舆论监督为名实施的犯罪行为。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自2021年以来,中宣部联合中央网信办、最高法、最高检等12个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检察机关持续贯彻落实“打假治敲”方案要求,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惩治统一部署,依法从严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犯罪,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深挖相关犯罪背后产业链、利益链,并督促主管部门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管住源头,共同推进一体化治理,积极推动构建良好文化传播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